国务院取消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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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等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决定,开设教育网站和网校无需再至各省、市、县教育部门审批,而原《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中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教育网站是指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库或者同时建立网上教育用平台与信息获取及搜索等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ISP)接入互联网或者教育电视台,向上网用户提供教学和其他有关教育公共信息服务的机构。教育网校是指进行各级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或者通过培训颁发各种证书的教育网站。

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多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这些事项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取消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是对教育网站和网校发展的进一步松绑,对在线教育行业是重大政策支持和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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